悠七

明明人生那么复杂,何必事事都要与爱情相关。
无差党,攻受只是床上情趣。
社畜进化中,间歇性消失。

The chosen lives (1)

#这是 The chosen life 的番外,背景相同,不影响单独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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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现在呆的这个帮派里,汤姆是除了老大以外少数在这行混得比较久的了,不是说哥谭干这行的人少,完全就是更新换代太快,因为那个谁你懂得。

怎么说也是在长期物种淘汰中仅存的硕果,手里没点吹牛的资本是不可能的。不过汤姆最喜欢跟手下的这帮小年轻人们吹嘘当年那段数钱数到手软在街上横着走的日子,不用成天提心吊胆被一个神出鬼没的吸血鬼倒吊在大楼外面然后体验一把高空蹦极。每次他在一群小孩崇拜的目光里讲述他是怎么一个眼神就让对方双手奉上那个老汉斯家出品的双倍芝士的热狗的时候,他都想吹一瓶随便什么酒然后迎风喊一句,“那他妈才是人生,爽!”

不过时代变了,他们这行最不缺的就是审时度势,虽然很遗憾不能明目张胆地干了,但生意是不会断的,毕竟这是哥谭啊。

 

 

汤姆坐在木箱上,催促着几个手下赶紧装货,把这批货送完还能赶上橄榄球比赛的直播,他惦记着打趴下那帮大都会有钱佬们很久了。

他手下的几个小跟班在上次那次不走运的活计中没了好几个,老大新给他分了几个,大多数都是一看就是新手的那种。其中有一个干活还算麻利的年纪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大,成天叼着根火柴还给自己起了个什么外号叫火柴马龙。他来的第一天自我介绍的时候,汤姆就带着一种好不容易来了个挺能干活的希望你能活久点的心情,劝他别这么张扬,你看我的名字就算说真名别人都以为我是在随口胡诌,不然你去大街上喊一嗓子有一打汤姆问你瞅啥。哥们我们这是在哥谭,又不是那个奇葩大都会,低调最好,你想被老蝙蝠盯上吗?

那个马龙也是个懂的,当即就吐了嘴里的火柴,汤姆刚想夸一句孺子可教就看到他随手揪了一根草咬在嘴里。汤姆愣了愣然后说你换回去吧,青草马龙听起来也太没气势了,简直就是自己砸自己场子。

 

 

说实在的,汤姆也不是没想过,随便找个什么工作然后就那么过一辈子没准还能有个眼瞎的女孩看上自己。有的时候他又被谁揍得只剩一口气爬回他那个桥下的纸箱子里,也寻思过没准就这么睡过去也挺好,反正自己也就这样了。然后他突然从缝隙里摸出大半根烟,不盖着被子怕冷,缩在纸箱子里又怕这么点火把他的窝一锅烧了,他小心翼翼的抽着,最后决定去他妈的,怎么着也得等老子抽完这口烟。

虽然他觉得以前不愁来钱路子的时候不错,不过他也不怎么喜欢那些搞小孩子的家伙。他同样也不看不上那些个“卖药的”,要不是这些鬼东西他妈妈也不会坚决带他离开那个混蛋老爸,然后因为没钱不知道惹到了谁就那么死了,幸亏他当时跑得快,不然也得死在那个屋子里头。

他后来见过不少一条路上的哥们,之前还好好的,虽然对他们来说这个好好的也就那么样,但是碰过那东西的就没有能出来的,他每看一次就坚定一次怎么也不能碰这鬼东西。这点可能还要感谢他那个不知道死没死的爹,他脑子转得快,跟着他妈讨生活的时候也学了不少说话的能耐,一来二去混的也还凑活,至少没被硬逼着吸上两口开心一下。

最乱的时候就连他们这些人都有点看不下去了,说到底他们就是想过个日子不敢死罢了,有些规矩虽然没个黑纸白字但也算是约定俗成,就算他小学都没毕业也不妨碍他明白这么做不异于杀鸡取卵,你们把人都搞死了我货卖谁去,我他妈好不容易找到一家不用耗子肉做汉堡的,你们把人逼走我饭都没地儿吃了。

那段时间哥谭就没一个好人,好人不是死了就是他妈的要死了。

 

后来啪叽掉下来一个自称蝙蝠侠的家伙,本来谁都没把他当回事儿。拜托他们连哥谭警察都不杵的好吗,汤姆当时听着那个明显嗑高了的哥们一边这么说着一边拉着一个拼命叫嚷的女孩往小巷里走。他抱着好不容易捡到的一条还有毛的旧毛毯站在隔着一条街的路口,寻摸着是装作没看见走过去还是换条路走,就听见那条黑不溜秋的巷子里突然间爆出一连串惨叫,那个女孩不顾还没拉上去的衣服就冲了出来。他急忙给她让了条道儿让她过去,看了看面前这条离他住处最近的路,咽了口吐沫壮着胆子走了过去。

后来他反省的时候觉得这简直就是自己把自己往火坑里推,他不该低估自己的好奇心的。他的夜视能力一向挺好,之前没少靠这个甩开那些对他穷追不舍的大块头。他那时压着头装作不在意的往里面瞅了一眼就被一阵狂风掀翻在地上,等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见远处楼宇之间一个张开翅膀的黑影快速地掠了过去。

他当时用了可能是这辈子最麻利的身手奔回了住处,生怕那个大蝙蝠想起来这儿还有个目击者回来把他吸成人干,当然也就没有去管那个倒霉催的家伙在那个巷子里被怎么地了,说真的就冲他还能记得捡起毯子就该给他颁个什么勇气奖章。

 

 

那之后哥谭被这个丧心病狂的大蝙蝠扫荡了个遍,虽然日子还要过,生意还得接,但是所有人都从担心临街抢生意变成了无时无刻不提防着可能出现的非人类生物。像他们这种顶多算是跑腿的,入行的第一条规矩就是如果灯突然灭了千万别想去开灯也别奢望捧着个枪就能把对方突突了,赶紧躺地上装死,运气好的最多最多也就是在医院昏迷三天。

汤姆最不想承认的就是,哥谭确实是需要蝙蝠侠的,很多人都感受到了,但是没有一个人愿意说出口。蝙蝠侠把之前已经被掀翻了的哥谭重新放回了天平上,并且稳稳地呆在了其中一侧,然后让整个哥谭城在天平的另一侧重新把自己拼起来。

 

不过!这不代表他现在不会大骂蝙蝠侠祖宗十八代,如果他有这玩意的话。当然他也没能骂得出口,一是他没蠢到暴露自己的位置给后面穷追不舍的蝙蝠侠,二是说实在的,他真的是跑得没力气说话了。他感觉自己已经跑了二十多条街,翻了四座墙,还他妈的钻了一节下水道,可是他还是能听到身后那种蝙蝠飞行时扇动翅膀的声音。

这天杀的蝙蝠侠一定他妈的不是人类!FML!

他把这么多年学来的源源不绝的脏话在脑子里从头到尾从尾到头过了三遍,用了最后一点力气把自己塞进两个垃圾桶中间,捂住嘴试图不发出喘气的声音,憋得肺都要炸了。

他在静得连只猫都不想呆的巷子深处紧张地望着那唯一的入口,向他能想到的所有东西祈祷千万别被发现。神明听到了他的祈祷,至少这一分钟,他只能听到自己疯狂跳动的心跳声。

汤姆终于放下了手,刚想深吸一口气安抚自己那个不堪重负的肺,就被上方的一个力道按在了地上。

妈的!他就知道这个老蝙蝠不会放过他!没准他刚才就一直蹲在自己脑袋顶上看自己像个傻逼一样盯着外面!

 

他的脸被地上的石子硌得生疼,按在他脖子上的力道让他连转个头都办不到。不过他是谁?汤姆·琼斯,在哥谭混了四十多年还活着的稀有生物,换过的老大和手下比街角那家汉堡里给的肉还多,他最懂这道儿上的规矩了。

“哥们,你想知道啥我全说,那批武器是要给泥巴帮送去的,泥巴帮你知道吧,你肯定知道,蝙蝠侠嘛对吧。他们那边人我不太熟,就知道接头的那哥们,你要他手机号吗,我手机里有,上一个接的那个就是,你要吗,没事儿我送你了,不客气不客气。”

他把自己知道的全招了,不知道的编吧编吧也招了,至少减少点被送去医院的机会对吧,牢饭也是饭啊伙计,听说他们还给肉吃,就是不知道给的多不多。他把自己说的嘴都干了,然而蝙蝠侠一句话也没接,也没把他扔到哪个石像上倒挂金钟,要汤姆说蝙蝠侠好像在等什么人,不过鉴于自己的脖子还被纹丝不动地按着,他也没那个自残倾向把这话说出来。

就在他都快把自己去年因为在路边摔了一跤把旁边的那个垃圾桶踹倒的事儿抖出来的时候,巷子口传来了点声响,应该是硬底皮鞋磕在路砖上的声音,汤姆瞬间有点庆幸。

 

不管来的是警察还是个随便什么路人都好,幸亏不是那个红蓝制服的外星人,这货会飞来着。这大概算是哥谭的一个优点,有点什么消息就传得飞快,某种程度上这应该算是同行间的惺惺相惜,尤其是在现在这不好过的光景里。所以在那个本来应该在隔壁城市出没顺便全世界乱飞救人的外星人数次出现在蝙蝠侠揍人的现场之后,哥谭上下不分年龄的特殊职业者们都发出了一阵哀嚎。

这日子不能过了,一个就算了,一来来一对算怎么回事儿啊。

他们本来还以为这事儿不能长久,毕竟这是哥谭你知道吧,哥谭事哥谭了,你一个大都会的过来掺乎什么,不知道我们的蝙蝠侠最讨厌这种同行评议了吗,尤其是个外省人,快快快走走走。

而就在他们成天到晚期盼蝙蝠侠把这个外星傻大个赶回海对面的时候,一个某次在现场还有幸只断了条胳膊的哥们,趴在酒桌上对天发誓说他昏过去之前看到蝙蝠侠跟那个超人说了什么然后两个人就在一圈横七竖八的“尸体”里笑了,那个吸血鬼他妈的都笑出声了!吓得他立马就昏了过去,简直就是世界末日。

当时汤姆端着杯啤酒坐在他对面,被他这个异想天开的故事也吓得差点没拿住杯子,隔壁一群人骂他编故事也不编的好点,然后这哥们吼着我他妈要是说谎就让我另一只胳膊也被老蝙蝠卸了还装不回去的那种。酒保立马站在中间调停,两边各送了一杯酒,只求他们别再在店里说那个名字,他的柜台还不想重修。

从那以后他们不仅要担心一个从黑暗里蹦出来的还要害怕一个从天上来的,你说这日子咋就这么难过呢。

 

汤姆艰难地瞥着眼睛借着远处那么点微弱的路灯看这个不知道是走错路还是真不怕事儿的傻瓜,最开始他只看到了一双皮鞋和一条看不出颜色的裤子,然后再往上点就看到了一件端端正正塞在裤子里的纯色衬衫和领带,有点反光应该是戴着眼镜,还拿着纸笔背着公文包。

他正寻思着有哪个哥谭报社的小记者不怕死都敢跑到这儿来了,就听见一个挺好听的男音,“蝙蝠侠先生,请问能接受一下采访吗?”

啥玩意?汤姆敢说他要不是被老蝙蝠按在地上就要笑得打滚了,这年头记者都是从阿卡姆招的人吗,这不是胆大这是缺心眼啊。

他没忍住笑,果然马上就被蝙蝠侠用更大的劲儿往下按了按,于是他只能哼哼了两声艰难地吸气然后看着那个傻缺记者走了过来,说实在的要不是脑子不好使,这记者长得还是不错的,虽然这条巷子黑,但挡不住他眼睛好,他敢说这衬衫下面肌肉一定不错。

“你来做什么。”蝙蝠侠那嘶嘶的声线好像就是从他耳边说出来的一样,他感慨了一下果然只有傻的才会不怕蝙蝠侠的威胁,也许他能趁着蝙蝠侠料理这个小记者的时候翻了那堵墙跑,这么一想这个小记者在这儿也算好事儿。

“我以为你是在等我来的,毕竟你也知道头儿终于肯让我做这个专题了。”傻缺记者翻开笔记本,他怎么在这儿看清楚那上面字的?“如果这也是你授意的千万别让我知道。”

卧槽老蝙蝠果然是个基佬。

他听到蝙蝠侠哼了一声,脖子上的力道松了点,然后他在昏过去的前一秒又突然想到。

卧槽这老蝙蝠竟然脚踩两条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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